同學在提名「表揚老師」時,應考慮老師在各方面的不同表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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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學 方 面

:備課充足、教學認真、耐心指導、教法生動、了解同學的學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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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識 方 面

:學識豐富、持續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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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關係方面

:了解同學感受、明白同學需要、待人誠懇有禮、協助同學確立良好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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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修養方面

:敬業樂業、態度積極、品格高尚、能成為同學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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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與家長及社區關係良好或其他優異之處。


    


* 2010-11年度全體同學推選由盧耀泉老師及楊雪筠老師代表全體老師接受教育局公開表揚。

* 同學給每位老師的心意咭